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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中院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签约 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诉非衔接机制建设
作者:杨晋东 马志文 陈子煊  发布时间:2015-10-21 12:52:24 打印 字号: | |
  10月20日上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在四中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四中院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诉非衔接机制建设情况,并举行了签约仪式。北京市十六家保险公司作为代表参加了新闻通报会和签约仪式。

  此次通报会围绕“深化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诉非衔接机制建设”这一主题,介绍了四中院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在保险纠纷诉非衔接机制建设方面的相关工作情况,确立了关于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发布了《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保险纠纷诉讼与非诉衔接机制建设情况白皮书》,并向社会各界公布了保险纠纷十大典型案例。此前,四中院被评为“全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示范法院”,这也是北京市唯一一家获评该称号的法院。

  根据中央关于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改革部署,经市高级法院指定,四中院管辖北京市四城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中应由中级法院管辖的保险纠纷案件。在审理上述案件的过程中,四中院始终秉持“诉非衔接、多元化解”的原则,首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五联动机制”,在合议庭评议、法官会议研究、法官与专家联席研讨的基础上,将全程调解、上下级法院联动调解、诉非转化调解落到了实处,使该类型案件中的绝大部分调解结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服判息诉。

  四中院在做好事后化解保险领域矛盾纠纷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发挥司法能动性,延伸审判职能,积极与社会各界联手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中院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在认真调研和充分磋商的基础上,经过为期半年的试点调研,以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在高效化解保险纠纷中的作用为着力点,探索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推进诉非衔接式的矛盾化解。

  四中院将以此次通报会为契机,在审理二审保险类案件的过程中不断探索人民法院所发挥的规范指引作用、完善以人民法院为主要推动力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指引保险公司与消费者的保险行为,提升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促进保险行业良性发展,帮助保险消费者合法维护自身权益,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法律救济途径,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实现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谐统一。
责任编辑:丰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