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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中院举行纪念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座谈会
作者:文:付金 图:张伟  发布时间:2016-05-03 11:37:23 打印 字号: | |
  2016年4月27日下午,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即将届满一周年之际,四中院在该院与市、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召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座谈会,通报法院2015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总体情况,解读法院2015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并首次分别向市、区政府发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书及各区政府2015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分报告。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灵雁、市政府法制办复议立案处处长庞雷、复议案件办理一处处长李峰、复议应诉调解指导处处长王华、全市16个区政府法制办的主管领导、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琥、行政庭庭长陈良刚、行政庭副庭长武楠及全体行政法官参加座谈。座谈会由司法服务办公室负责人崔秀春主持。

  座谈会上,行政庭庭长陈良刚首先围绕行政案件特点、依法行政所取得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建议等方面通报了2015年全市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并解读了法院2015年十大行政审判典型案例的裁判要旨及借鉴意义。行政庭副庭长武楠结合各区政府涉诉案件情况,从数据特点分析、败诉原因、存在问题及倡导建议等方面通报了2015年各区政府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分报告情况。随后,陈良刚庭长分别向各区政府法制办发送该区2015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各区政府法制办相关领导就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工作分别发表意见建议,并就新类型案件处理标准、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增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等问题,展开互动交流,气氛热烈,效果明显。

  程琥副院长对市、区政府法制办对四中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并提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抓住“三个重点”: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四中院将充分吸收市、区政府法制办所提意见建议,认真研讨,积极推动公房租赁、规范诉权行使等问题的解决。二是增强沟通互动。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对司法审查标准和行政应诉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四中院将依托司法服务办公室,通过前期调研、发送司法建议等形式,推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三是着力工作创新。鉴于公车改革给行政机关应诉带来的现实困难,四中院将以促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远程审判、电子送达等方式,节约行政成本和司法资源。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灵雁对此次座谈会给予高度认可,对四中院向各区政府法制办发送的司法审查分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一是认真研读,市、区政府法制办将对四中院发送的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分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及时研讨,努力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二是及时反馈,市、区政府法制办将在行政诉讼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四中院予以反馈,不断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三是积极落实,市、区政府各部门将对四中院在司法审查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纠错,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此次座谈会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司法行政有效互动和法治政府建设均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希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