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招聘程序
  发布时间:2016-07-17 19:24:12 打印 字号: | |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7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报名人员提前登录“北京法院录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信息系统(网址:http://sybzl.bjcourt.gov.cn)”,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白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时直接提交。

3.报名地点: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三顷地甲三号)。

4.资格初审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5.报名须提交材料及装订顺序: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

(6)原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等出具的工作及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原件;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7月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3)笔试内容:法律知识和心理测试,法律知识考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知识、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心理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心理健康程度。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总成绩将在“北京法院录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信息系统”进行公布。公布考试总成绩时,同步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政审、体检

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市高级法院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北京法院录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信息系统公示五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丰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