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京四中法发〔2017〕35号
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17〕708号)要求,结合北京法院司法改革实际和审判执行、综合行政管理等工作需要,经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编制了《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各部门,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见上)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 6月28日
(联系人:郑雪冬 电话:18600858307)
抄送: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