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频道
诉讼指南
案件关注
法学园地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
法院文化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频道
>
法院公告、公告送达
4月29日9:30,北京四中院审理“楼道堆放木床板被居委会收走 复议不予受理告上法院”案
发布时间:2019-04-24 09:33:12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原告诉称:居委会下发清理大件堆物通知,要求居民限期清理,到期后,居委会将原告放置于楼道的木床板等物品收走,原告对此申请复议,区政府以原告未提交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为由不予受理,故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亮点:楼道堆放杂物以及居委会自行处置均对居民具有实质影响,本案审理对居民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依法行政具有提示意义。
本案将于4月29日9:30在四中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届时将在本网进行视频直播,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津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