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指控:被告北京某贸易公司在进口负鼠毛过程中,被告人王某即该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低报价格的方式申报进口货物。经北京海关关税处计核,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1218625.05元,故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提起公诉。
案件亮点:本案涉及进口货物物品应如实申报价格数量,可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对相关企业进口货物行为具有提示作用,对打击走私逃税行为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本案将于5月16日9:30在北京四中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将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进行视频直播,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