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5月22日9:30,北京四中院审理“变更公房承租人被拒绝 状告区政府要求重新处理”案
  发布时间:2019-05-15 09:35:37 打印 字号: | |
  原告诉称:其向西城区政府提出变更某处公房承租人为自己,案外人张某对此提出异议,故被告拒绝了原告的变更请求。原告认为张某不具备提出异议的资格,被告据此不予变更于法无据,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重新处理原告的变更申请。

  案件亮点:本案涉及公房管理中承租人变更的问题,对承租人及时保障自身合法承租权、推进公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具有提示作用。

  本案将于5月22日9:30在北京四中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将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进行视频直播,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津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