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8月15日9:30,北京四中院审理“委托提供旅游服务 拖延团费2年未付”案
  发布时间:2019-08-08 10:44:26 打印 字号: | |

      原告诉称:其受被告委托为被告参团人员安排交通、住宿、游览、餐饮等旅游服务,被告在近两年时间内委托原告为多个旅游团提供接待服务,但经原告多次讨要仍有合同款45万余欧元未支付,故诉至法院。

      案件亮点:本案涉及委托提供旅行服务,可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对合同当事人积极履行义务及提高诚信意识具有提示作用。

      本案将于8月15日9:30在北京四中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将进行视频直播,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津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