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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
  发布时间:2021-02-03 09:31:25 打印 字号: | |

              2021年2月1日,北京四中院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活动。此次学习以“坚持民主集中制,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集体学习了党章中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毅主持学习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局级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集体学习后,四中院党组成员、局级领导和部分中层领导分别谈了学习体会,刘毅院长进行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民主集中制是伴随着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运动而产生的,是我们党的宝贵基因和光荣传统,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我们党的最大制度优势,必须在法院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刘毅院长强调,要夯基固本,落实民主集中制提升全院党的建设工作水平。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生动实践。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组织建设与审判团队配置的深度融合,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刘毅院长指出,要扩大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决策能力和水平。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开展经常性党员权利和义务教育,认真履行党员权利保障工作职责,激励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执行落实,充分发扬民主,激发干警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要不断加大关爱干警办实事工作力度,让干警在工作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工作,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

       刘毅院长要求,要厉行集中,坚决落实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令行禁止、不打折扣。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决执行党组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党组成员要在职责范围内认真抓好党组决策贯彻落实,中层领导要做好传声筒和带头人,及时传达党组决策要求,并带头执行做好表率。要探索建立有效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党组的各项部署要求得到原原本本、不折不扣的执行,在执行党组决策过程中要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党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责任编辑:津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