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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涉案房屋存他人户籍引发安置困局,法院协调保障老人住有所居
  发布时间:2021-09-13 11:23:54 打印 字号: | |

“我这两年打官司已经精疲力竭、心力交瘁,安置房迟迟得不到落实,但人民法院勇于担当、心系群众,为我解决了最迫切的问题,帮助我重新燃起了幸福生活的希望!”原告张老汉在电话里对北京四中院行政庭程娜法官说。不久前,他收到了区政府向其分配定向安置房的通知。

原来,张老汉承租的直管公房于2017年被纳入排险解危腾退范围。同年,他与某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排险解危房屋腾退协议》,协议约定了腾退办法和补偿安置办法。2018年,张老汉向区政府移交了涉案房屋,同年涉案房屋被拆除。在补偿安置阶段,区政府向张老汉按时交付了补偿金,但由于涉案房屋存在其他人户籍,该户籍人员迟迟未到腾退现场签字和注销户籍,导致安置房的发放陷入僵局。

事件发生后,张老汉多方奔走,对与腾退项目相关联的主体提起多起诉讼案件,但因其他涉案房屋的户籍人员没有签字,腾退安置房始终难以实际发放。2021年,原告张老汉向被告区政府提交申请,要求被告区政府对其进行安置,并向四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责令被告区政府履行补偿安置职责。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程娜了解到,原告张老汉为腾退案件已经提起多起诉讼案件,但因涉案房屋户籍内其他人员已经出国,迟迟不回国签字,导致安置房无法发放。

法官仔细研究案情、腾退项目情况后,通过和出入境管理局等部门取得联系,确认涉案房屋户籍内其他人员已变更为外国国籍,因此不符合安置要求,因此被告区政府同意为原告张老汉提供一套一居室定向安置房。

张老汉对于解决方案十分满意。他接到被告区政府将向其分配定向安置房的通知后,向法院寄来了撤诉申请书。张老汉在撤诉申请书中写道:“经本案主审法官多次进行协调工作,申请人相关事项已经得到解决。申请人在此对本院主审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特向贵院申请撤诉。”

办案团队切实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最终通过多方沟通和积极协调,解决了群众的住房保障问题。承办法官程娜表示:“拆迁安置工作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只有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才能最大限度地争取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责任编辑:津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