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创立了“三逢三必”制度机制,即要求全市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各阶段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发放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引导诉讼参与人了解“三个规定”主要内容、司法人员接受监督的主要事项以及受理举报的有效渠道,确保诉讼参与人“逢案必知”;细化落实法院工作人员遇到过问案件时“一事一报、随时填报”的具体程序,确保“逢问必录”;在审判系统结案信息中设置简便易行的“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承诺”必填项,确保办案法官“逢结必报”。全市三级法院院长和党组成员带头落实“逢问必录”“逢结必报”等“三个规定”填报制度,2021年以来全市三级法院党组成员带头填报9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