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日益增长的涉外商事纠纷,人民法院如何通过“中国智慧”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7月6日,北京四中院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了近五年涉外商事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为妥善化解涉外商事纠纷提供了更多“北京经验”。
据了解,自2018年集中管辖北京地区涉外商事案件起,北京四中院已审理各类涉外商事案件6000余件,涉外仲裁司法审查案件3000余件,案涉60余个国家和地区,均居全国前列。2021年12月,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在北京四中院挂牌成立,推动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更高水平开展。五年间,北京四中院有效发挥涉外商事审判职能,主动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和北京“两区”建设,陆续审结了多起类型新颖、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涉外商事案件,不断探索类案裁判规则,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公开参与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着力打造国际争端解决优选地。通报会上,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煜驰介绍了本次发布的十起涉外商事审判典型案例的基本情况。案例涵盖类型广泛,涉及公司决议效力、股东资格确认、股权转让、旅游委托合同、移民服务合同、影视特效制作承揽合同等纠纷类型,同时还发布了涉外仲裁司法审查中确认外国仲裁协议效力和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涉及国家包括美国、德国、英国、韩国、以色列、新加坡等诸多国家,也涉及“一带一路”、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相关成员国。
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庭长马军介绍到,法庭立足北京国际交往中心的定位,在审理涉外商事案件时始终坚持中外平等保护的司法原则和立场。在发布的以色列某公司诉北京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中,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合资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的情况下,合资公司在外方股东未参加时,以股东会的形式作出的将外方股东除名的决议,被四中院认定上述决议既违反合资公司章程,又违反法律规定,判决股东会决议中除名决定及据此作出的减资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定均无效,依法平等保障了外方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维护稳定、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支持。
同时,针对涉外商事案件准据法适用问题,法庭通过多途径进行域外法律有效查明,确保案件在法律适用上充分做到严谨准确。在发布的曲某与陈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四中院在审判中采信域外法查明的法律意见书及证明,就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股东资格的认定分别适用中国法律及美利坚合众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律作为准据法,明确对于股权转让合同相关争议适用中国法律作为准据法,对于股东资格的取得适用公司登记地的域外法律作为准据法,在法律适用上充分做到了严谨准确,平等保护中外商事主体正当商业利益,为解决同类型跨境投融资领域纠纷的法律查明与适用提供有益参考。
据了解,北京市涉外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案件也在四中院集中管辖。对于此类案件,四中院积极推进跨境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尊重当事人选择仲裁解决纠纷的权利和意愿,谨慎解释与严格把握国际公约中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款。在发布的某国际贸易公司与某国际金属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中,当事人有选择仲裁的意愿,但因协议约定的名称错误导致无法对仲裁机构确切认定,四中院通过司法审查有效治愈当事人约定的“瑕疵”,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仲裁解决纠纷的意愿,查明适用仲裁地法律,依法确认仲裁协议有效,促进涉外商事仲裁在国际间相互承认和执行。
此外,四中院还积极延伸涉外审判对中外投资者的服务保障职能,将在审判实践中发现的公司管理漏洞问题以司法建议形式予以提示,推动企业不断调整、规范经营行为。在发布的德国某旅行公司与北京某旅行社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中,境外旅游地接社对提供服务涉及的160个旅游团费用产生争议,但因旅游过程中报价、行程变动等因素以及旅游服务委托不规范的交易习惯,导致诉讼中对境外地接服务认定困难。四中院通过大量证据审核,委托司法会计鉴定,最终确定欠费数额。由于德国公司在因私出境游市场中位居前五名,市场占有率高达12%左右,四中院为进一步规范地接服务行业的业务流程,以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就发现的问题向德国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德国公司也积极回复表示要有针对性地、切合企业实际地开发线上签章等软件,通过加强人员培训等多种手段有效预防纠纷、规范经营活动。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央及首都媒体记者在线参加了新闻通报会。
代表建言
市人大代表刘颖表示,四中院依法办事、依法裁决,直接体现对外经济交往的营商环境,对促进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市人大代表张丽霞认为,四中院不断开创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新格局,努力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为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四中院对司法审查政策的把握与制度创新,尤其在商事仲裁司法监督与支持方面,在全国一直处于领先地位,满足了境内外企业商事法律服务的需求。
市人大代表王金辉表示,中央给北京定的四个中心之一,就是国际化的交往中心。北京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安全、公平、友善、包容等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发展的基础,而这其中法治是基本保障。10个案例包括的内容很多,涉及的方面很广,展现了我们法院的公正司法过程,在北京的国际化进程中所做的努力,为保障良好的营商环境建设所作出的贡献。希望我们的国际商事法庭的工作在国内起到示范作用,在国际上得到更广泛的认可。
市人大代表马列清认为,通过10个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四中院涉外案件的范围和种类比以前多了,这说明四中院的涉外商事案件的审理能力有所提升,为法官点赞!
市人大代表陈旭明表示,自己在从事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过程中,时常感受到外国客户对中国司法心存疑虑。四中院作为涉外商事案件专业法院,是对外展示北京法院审判水平的窗口。四中院主动集中通报典型案例,用高质量的司法判决体现我国司法中外平等保护原则,有助于增强外国当事人对中国司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