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公告送达(2024)京04民辖终17号民事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4-06-07 18:18:06 打印 字号: | |

上海卓为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对上诉人王强与被上诉人刘焱、原审被告上海卓为商贸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天坛海乔客车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京04民辖终1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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