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2024)京04民终262号民事裁定书
刘念:
本院对上诉人李爱民与被上诉人刘念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二审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京04民终262号民事裁定书。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